武汉江岸创新出台12条工作举措 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访问次数:5490 文章来源:转载发布日期:2018-10-01
近日,在武汉市江岸区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江岸区关于缓解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工作措施》正式出台,提出12项举措,着力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痛点问题。
发挥政策激励,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探索建立以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政策实效和服务地方发展贡献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将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支持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探索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奖励政策,对银行机构完成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视情况按照该项业务产生的区级实际贡献的30%给予奖励。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建立信息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精准对接。整合中小微企业信息,建立中小微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金融服务企业库,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量身定做融资解决方案,提高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服务的精准度。
设立服务窗口,形成企业融贷服务常态制度化。在区行政审批局设立惠企政策及金融服务窗口,增设企业融贷服务咨询和政策宣传功能。探索研究开发移动App系统,逐步实现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融贷需求线上解决。
强化信用增进,化解企业融资缺抵押的“痼疾”。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支持征信、评级机构规范发展,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开发利用,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获取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
完善担保体系,建立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在融资担保、续贷周转金、贷款风险补偿金及贷款贴息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搭建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
发挥保险增信分险功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进一步探索“政府+银行+保险”模式的个案化试点,优化小微企业银保合作业务流程,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分配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的优质服务。
加强金融创新,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创新完善各类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推动纳税贷、采购贷等信贷创新项目。创新“商、保、银、企”合作模式,推进出口企业保证保险信用贷款。会同银行业机构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应收账款融资。探索推进投贷联动,着重支持科创类中小企业融资。
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增强信贷持续供给能力。鼓励支持小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支持大型银行继续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网点。对于在江岸区内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且业绩突出的,政府给予业务开办费奖励。
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完善和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各项激励政策,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区级再追加1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补贴;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级再追加1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转境内外主板上市的,在享受以上政策的基础上,再追加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补贴。
增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各类融资附加成本。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规范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担保(反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附加手续收费行为,探索以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支出。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小微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人力、法律等业务指导及配套服务。引导企业健全财务制度,合理合法选择融资方式,控制融资杠杆,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创造良好金融生态圈。中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优先支持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执法部门严格查处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将社会资金引导到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