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三板精选层持续监管指引
访问次数:1067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发布日期:2020-07-26
证监会7月22日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试行)》及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次制定的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包括精选层年报、中报及季报格式准则,创新层、基础层中报格式准则。制定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三个层次之间的披露要求呈梯度化,依次降低;二是注重层次内部规则衔接,中期报告披露要求低于年度报告,高于季度报告;三是以现有新三板监管规则为基础,借鉴上市公司制度理念,充分体现挂牌公司特点。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的规定,加强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